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18日建院,前身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汽车厂法庭。坐落于创业大街2800号,内设机构为五个,分别为:政治部(审务督查室)、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直属机构为司法警察大队。管辖区域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无下辖法庭。截至2019年6月20日,全院共有66名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 98.5% ,其中行政编干警33名(含19名员额法官),事业编12名,文员16名。汽开法院始终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公正,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审判管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依法履行司法职能,促进辖区平安建设。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430件,结案617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9.41%,年人均受理案件155件,年人均审执结案件130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长春市第一起涉黑案件。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发展,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促进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促进社会法治化治理。高位对标深化解决执行难,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二是着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围绕汽开区中心工作,及时有效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诉调对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审执质效。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完善一体化防控体系。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
2009年,获得“信访先进集体”荣誉。2010年,获三等功一次;在全省法院系统中被评为“平安吉林建设”先进单位;被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在汽开区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被评为优秀一类。2011年,获三等功一次。2012年,获得全市法院“两级评查”活动先进集体、“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百日信访攻坚战”先进集体。2013年获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