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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细雨融坚冰,以调为主化积案
——汽开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经济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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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9-05 08:32: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春群达国安汽车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将一面书有“廉洁奉公,为企业保驾护航;浩然正气,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民事法官裴铭浩手中,感谢法院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及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一面鲜红的锦旗,象征着群众对法官为辛勤付出的认可,更象征着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对司法公正的充分肯定。

                                             

 

2017年2月12日,原告长春群达国安汽车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座厂房租赁给被告长春协展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租赁协议,该协议约定了租赁期间、租金及违约责任等。2017年9月份,被告欲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提出补偿方案,原告对此不认可,双方僵持至2018年2月28日即约定租赁期间结束。在此期间,被告将生产设备搬离厂房至他处。2018年3月20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给付剩余租金、厂房内的附属设施损害赔偿金、厂房内受损害地面的修复费用、供暖费及水电费损失等费用共计400余万元。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厂房地面是否损害、损害结果与被告是否有因果关系、物品损失种类及数额、是否需要给付供暖费及水电费损失存在巨大争议。原告在本案中提出数轮鉴定,鉴定过程持续长达8个月,尚无最终结论。且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均表示如果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将提出上诉,上诉结果不满意将申请再审。虽然双方争议较大,但办案人始终未放弃调解结案的目标。办案人考虑到原、被告两方都是民营企业,且被告还是涉台资企业,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做到案结事了。若该案不能及时结案,将导致案涉厂房无法及时投入生产经营,原告的利益将进一步受损。办案人反复阅卷,吃透案情,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考虑到上述种种因素,从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角度出发,把握矛盾根源,通过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及当面沟通的方式调解数十次。经过办案人不懈努力,最终用诚心和真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对于调解协议均表示认可。调解后,办案人督促被告及时履行,现被告已将调解款项履行完毕。

该案的调解结案,有力地维护了民营企业及台商的合法权益,展示了汽开区法院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经营环境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汽开法院